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雅公司”)自主研发的飞阳弯梁车型SY110-2系列专用外观配件,已向我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了相应的专利证书。
2019年7月,三雅公司发现第三方重庆克维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维思公司”)的某车型的外观配件与三雅公司外观专利配件近似,涉嫌侵犯三雅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旋即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申请。
一、专利事实认定:
经法院认定事实,三雅公司于2014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包括:右尾罩,专利号ZL201430337737.3侧盖,专利号ZL201430337474.6前右边条,专利号ZL201430337782.9后挡泥板,专利号ZL201430337689.8挡风板,专利号ZL201430337778.2等五个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
二、侵权事实成立:
经法院判决,克维思公司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侵犯了三雅公司所享有的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三、责令销毁侵权产品:
经法院判决,克维思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销毁侵犯三雅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涉案产品,此后不许再进行生产销售。
四、执行销毁:
2021年12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三雅公司法务人员的一同见证下,克维思公司销毁五个涉案专利侵权产品,每种侵权产品313件,合计1565件。
在知识产权中,外观设计专利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一部分。三雅公司本次案件从调查取证,申诉开庭、判决执行,共历时两年多,表明三雅公司对于市场出现的侵权行为坚决抵制,实际行动维护正义,坚定维权的决心。
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是经认定的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重点企业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战略目标,拥有强大的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本次维权的胜利再次证明三雅公司高度重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强化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